2013-11-10 14:15:14 鹤壁人事考试网 //hebi.huatu.com/ 文章来源:鹤壁华图
【导读】华图鹤壁人事考试网同步鹤壁华图发布:2013鹤壁公务员面试备考:情理法的冲突与协调,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鹤壁华图微信公众号(hebihuatujiaoyu) 。
处理好情理法的冲突,是公务员工作必须解决的难题,也是在公务员面试中,考官非常亲睐的一个考点。例如,有过这样一道考题,“有人说法大于情,有人说执法不顾情,以后难做人,你怎么看?”考察的就是考生对情理法冲突这一问题的理解。作为未来公务员的一员,在公务员面试备考阶段,应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
那么,对于情理法之间的关系,该如何理解?情理法之间的冲突,该如何去化解?华图教育面试辅导专家从公务员面试的角度,帮助考生解答这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当情理法三者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应坚持法大于情还是情大于法?毫无疑问,在法治社会应当是法律优先,当情理法之间发生冲突时,首先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各位考生必须将法律放在首位,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这个大的原则是不能动摇的。比如前文中提到的那道考题,考生在面试中遇到类似题目,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观点是法大于情,否则就会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悖。
其次,情理法之间的矛盾是否不可调和?社会主义法治不仅要求严格依法公正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还需要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考虑社会现实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虽说法不容情,但法可融情,所以,情理法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公务员在工作中应当正确地解读和运用法律,力求找到情、理、法的有机结合点,终实现情、理、法之间的协调和平衡。
再次,在具体考察情理法冲突的公务员面试考题中,考生要如何协调情理法呢? 一方面,是要坚持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公务员既要坚持严格执法,又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借助社会生活的知识经验,实现执法方式的灵活多样。比如,2012年内蒙古公务员面试有这样一道考题,“谭某酒后回到家,发现妻子将要临盆,于是谭某立即开车送妻子去医院,在赶往医院的路上被交警发现酒后驾车。但该交警并未立即处罚谭某,而是先用自己的车把谭某的老婆送到医院进行了及时的救治,事后对谭某进行拘留。你对该交警的执法方式有什么看法?”在这道考题中,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采用了“先救人,后处罚”的执法方式,一方面严格遵守了法理的规定与原则,另一方面又兼顾了情理,充分体现了人民警察既刚直不阿,又充满人情味的一面,凸显了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另一方面,是要做到情理法的有机结合。其实日常工作中做到情理法相融合并不难,公务员在工作中需要经常与群众打交道,处理一些矛盾冲突。在处理这些矛盾冲突过程中,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小执法阻力,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常需要情理法三管齐下。首先需要动之以情,充分运用人情、亲情、社情等,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用“情”调解,用“心”化解,争取获取群众的信任。其次需要晓之以理,结合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阐明道理,获得群众的理解;后需要育之以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群众知法而不犯法。
例如,还有这样一道面试考题,“法院已经对某案件做了后审判,在你执行判决时,却遭到案件当事人阻扰,引起数人围观,此时你如何应对?”面对题中的这种情况,考生完全可以很好地利用“情理法”的方法,有效化解矛盾。一方面需要从“情”出发,理解当事人的难处,安抚好当事人的情绪;同时,需要用“理”服人,向当事人耐心解释说明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和程序都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当事人对审判结果有质疑,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提起申诉,以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后就是落实“法”,严格依法执行判决,使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后,华图教育专家建议,广大考生应当深刻理解情理法之间的关系,在公务员面试比如,2012年内蒙古公务员面试有这样一道考题,“谭某酒后回到家,发现妻子将要临盆,于是谭某立即开车送妻子去医院,在赶往医院的路上被交警发现酒后驾车。但该交警并未立即处罚谭某,而是先用自己的车把谭某的老婆送到医院进行了及时的救治,事后对谭某进行拘留。你对该交警的执法方式有什么看法?”在这道考题中,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采用了“先救人,后处罚”的执法方式,一方面严格遵守了法理的规定与原则,另一方面又兼顾了情理,充分体现了人民警察既刚直不阿,又充满人情味的一面,凸显了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另一方面,是要做到情理法的有机结合。其实日常工作中做到情理法相融合并不难,公务员在工作中需要经常与群众打交道,处理一些矛盾冲突。在处理这些矛盾冲突过程中,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小执法阻力,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常需要情理法三管齐下。首先需要动之以情,充分运用人情、亲情、社情等,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用“情”调解,用“心”化解,争取获取群众的信任。其次需要晓之以理,结合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阐明道理,获得群众的理解;后需要育之以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群众知法而不犯法。
例如,还有这样一道面试考题,“法院已经对某案件做了后审判,在你执行判决时,却遭到案件当事人阻扰,引起数人围观,此时你如何应对?”面对题中的这种情况,考生完全可以很好地利用“情理法”的方法,有效化解矛盾。一方面需要从“情”出发,理解当事人的难处,安抚好当事人的情绪;同时,需要用“理”服人,向当事人耐心解释说明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和程序都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当事人对审判结果有质疑,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提起申诉,以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后就是落实“法”,严格依法执行判决,使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后,华图教育专家建议,广大考生应当深刻理解情理法之间的关系,在公务员面试中。
以上是2013鹤壁公务员面试备考:情理法的冲突与协调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面试备考,鹤壁公务员,公务员面试资料,鹤壁华图教育快讯信息敬请关注鹤壁人事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鹤壁公务员 鹤壁华图教育 (编辑:admin)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华图总部: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296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华图分校:河南华图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培训基地
(红旗路交卫生路东50米路北)
客服热线:0371-87096515